清廉民企建設是清廉嘉興建設的重要單元,是工商聯(lián)服務“兩個健康”的重要內(nèi)容。為縱深推進我市清廉民企建設,嘉興市工商聯(lián)與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合作,推出“清廉合規(guī)微課堂”,挖掘企業(yè)清廉建設的生動案例,提醒企業(yè)清廉建設的關注要點,將清廉理念傳遞給企業(yè),營造全市民營企業(yè)“清立企•廉興業(yè)”的良好氛圍。
禁止幫助他人實施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
風險提示
商標侵權過程中的幫助行為,即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,雖然是一種間接侵權行為,但是也屬于我國商標法規(guī)定的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,侵權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其中,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倉儲、運輸、郵寄、印制、隱匿、經(jīng)營場所、網(wǎng)絡商品交易平臺等。
典型案例
B公司系第G733385號“BURBERRY”、第G732707號、第G732879號、第75130號、第781602號注冊商標權利人。其中第G733385號“BURBERRY”、第781602號注冊商標曾被認定為是使用在服裝商品上的馳名商標,第G732879號圖形注冊商標曾被認定為是使用在第25類襯衣、夾克商品上的馳名商標。2017年11月30日,B公司就D商城內(nèi)商戶侵權行為進行保全公證。F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,其經(jīng)營范圍包括商業(yè)運營管理和房屋場地出租等,系涉案D商城的管理方。2017年12月28日,B公司向F公司郵寄《律師函》,要求F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制止D商城內(nèi)商戶銷售假冒B公司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,確保市場內(nèi)不再存在侵害B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。2018年3月14日,B公司再次在D商城內(nèi)購買到非其生產(chǎn)或經(jīng)其授權的廠商生產(chǎn)及銷售的侵權商品。
一審法院認為,F(xiàn)公司已知曉涉案商鋪存在商標侵權行為的事實,亦能夠預見侵權行為會產(chǎn)生的后果,理應對涉案商鋪進行檢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涉案商鋪銷售侵害B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,F(xiàn)公司作為市場經(jīng)營管理者和涉案商鋪的出租人未盡善良管理人之合理注意義務,對涉案商鋪實施侵害B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了便利及幫助,存在過錯。綜合考慮B公司涉案商標知名度、涉案侵權行為的主觀惡意、具體侵權行為形態(tài)、被控侵權商品的價格、涉案商鋪經(jīng)營規(guī)模、F公司的過錯程度及B公司為本案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,酌定由F公司賠償B公司經(jīng)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,共計人民幣100000元。
宣判后,被告提起上訴,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相關法條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第(六)項
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:(六)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七十五條
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倉儲、運輸、郵寄、印制、隱匿、經(jīng)營場所、網(wǎng)絡商品交易平臺等,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規(guī)定的提供便利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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